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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阅读:1727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0/12/22 11:46:12
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考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经毕业高中校长签字、教务处盖章后,将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符合报考条件的获奖及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等有关材料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封面务必注明“艺术特长生申请材料”。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拔考生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于2011年1月15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查询。网址:zsb.cupl.edu.cn
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15日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
办公室
邮编:102249招办电话:010-58909122传真:010-69743924
咨询电话:010-58909202(王老师)
六、考核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不同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乐理知识和专业水平。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一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学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考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
考核办法:
(一)时间、地点
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测试内容
舞蹈类:基本功测试、自选舞蹈一个、即兴表演
声乐类:演唱歌曲一首、视唱(五线谱、简谱自选)
器乐类: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断一首、试奏及乐理
表演类:自选表演、基本功测试、命题测试
(三)其它
1.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如需使用伴奏,可自带伴奏员,如无伴奏员在考试报到时请将伴奏谱交招生办公室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
4.食宿自理
七、录取原则
被我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原则上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的,学校予以录取;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突出,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学校予以录取。
被学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需签订协议,承诺入学后能够遵守学校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活动。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2011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5890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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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腾讯高考  编辑:goldfisher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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