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测试
1、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我校将电话通知其参加专项测试。
2、测试时间
(1)测试时间:2011年1月4日9:00开始。
(2)测试报到时间:2011年1月4日7:30-9:00
(3)测试报到地点: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3、测试内容:
(1)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5分钟以内),五线谱视唱(两升两降内)。
(2)舞蹈类:自选一个舞蹈作品(6分钟以内)、基本功展示。
(3)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6分钟以内),视奏(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请考生自备服装、乐器、伴奏光盘(只限CD)、道具等演出用品,我校只提供钢琴、低音提琴,提供的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考试使用,不安排考生练习用。
4、测试费:170元/人。
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艺术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湘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五、录取办法
对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签订协议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11年有关文件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予以录取。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中学生“三独”比赛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31-58293275,58293451,58292023(校团委)
传真:0731-58293987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10室)
邮编:411105
网址:http://xgonline.xtu.edu.cn:8001/myen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