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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阅读:1149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0/12/28 8:59:16
为培养综合素质突出,选拔对我国传统中医药文化具有极大兴趣与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于2011年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计划为我校2011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全国理工类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史类应届高中毕业生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部分省市招生。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中任意一条者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我校与所在中学和相关部门核查。
(一)对中医药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在中医药学科方面有独特见解与领悟能力者,并且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含三代世家、隔代、旁代关系)。中医药学世家、名家:要求在中医药领域工作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学生父母为副高级职称,或具有该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
(二)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上公布的学生名单为准)。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四)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者。
三、申请程序:
我校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
(一)报名:
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打印报名表。
(二)材料准备:
1、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中学推荐表”及“个人陈述材料”说明,并如实填写。”
2、准备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A4标准复印),原件由学生在复试报到时携带以备核查。
(三)材料上交:
1、请学生将“报名表”、“中学推荐表”、“个人陈述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以邮政特快专递EMS的形式邮寄至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字样。
注意:①学生邮寄资料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后相互一致才视为有效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2011年1月20日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1年2月2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须知。初审合格的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复试准考证。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选拔:对通过初审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在2011年3月6日进行以下内容的复试选拔。
1、考试内容:考核内容以突出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为主。
2、考试形式:笔试(中国传统文化、医学基础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面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英语表达能力及对某件事件的个人见解)。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3、笔试考试内容模块:
(1)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包含古代汉语、哲学、人文等方面的知识测试。
(2)医学基础知识:含健康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3)心理素质测评:以突出测试学生心理稳定性和专业选择倾向性为主。心理素质测评将作为选拔认定参考。
注:考试内容以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以突出测试学生的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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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浪教育(微博)  编辑:goldfisher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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