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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阅读:1016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5/8 11:15:13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名称: 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顺大街北段4-1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 本科

学习年限: 动物医学专业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5-7年;

其他专业学制4年, 学习年限为4-6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近 28.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7.9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12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00.7万元,图书17.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所招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70402

生物技术

4

理工

理学

081801

生物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801

水利水电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1904

农业水利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19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工学

090101

农学

4

理工

农学

090102

园艺

4

理工

农学

090103

植物保护

4

理工

农学

090401

园林

4

理工

农学

090501

动物科学

4

理工

农学

090601

动物医学

5

理工

农学

110203

会计学

4

理工、文史

管理学

110401

农林经济管理

4

理工、文史

管理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理工、文史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

理工、文史

经济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印章。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宿费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

1)新生特别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市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对于降分录取的省份,以所在省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基准)60分以上,有资格获得新生特别奖学金,标准如下:

奖金等级

奖金额度

高出标准

备注

一等奖

学年学费的50%

120

以上各奖项不兼得,采取标准分的省市换算成实际考分统一计算

二等奖

学年学费的30%

90

三等奖

学年学费的10%

60

2)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10000/·年 一等奖学金:4000/·

二等奖学金:2000/·年 三等奖学金:1000/·

单项奖学金:300/·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表现评定,受奖面达28%左右。

3)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结合我院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勤工助学

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帮助。

六、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我院新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辽宁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工作原则、办法如下:

1.调档比例:

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在各省参加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其中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先专业志愿优先,再外语成绩优先。

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而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6.有关事项说明:

1)各专业均无加试,亦无相关科目成绩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议报考园林专业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生应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

2)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弄虚作假等舞弊情况的考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通知书及学院网站公布。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网址:http://www.syaustc.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24—84319556/84319555

传真:024-84319555

学院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顺大街北段4-1号;

邮政编码:1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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