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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阅读:1141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5/9 9:21:03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

总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

计算机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1-2号。

汽车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12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6324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5487平方米,专任教师834,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0,教学仪器设备值11719.72万元,图书87.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学校外语课程除总院应用日语语种不限,计算机学院应用日语及软件技术专业安排英语、日语课程外,其他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 业

学制

所在院系

1

550306

供用电技术

3

总院

2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

计算机学院

3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总院

4

580103

数控技术

3

汽车分院

5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总院

6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

3

汽车分院

7

580107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

总院

8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总院

9

5801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3

汽车分院

10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总院、汽车分院

11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12

5802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3

汽车分院

13

580302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总院

14

5804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汽车分院

15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汽车分院

16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3

总院、汽车分院

17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总院、汽车分院

18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19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20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3

总院

21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物联网智能项目管理)

3

总院

22

590108

软件技术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23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24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25

590301

通信技术

3

总院

26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3

总院

27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拍卖与典当管理)

3

总院

28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投资理财)

3

总院

29

620112

证券与期货

3

总院 、计算机学院

30

620203

会计(财务软件应用)

3

计算机学院

31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总院

32

620401

市场营销(网络营销)

3

总院

33

620405

电子商务

3

总院、计算机学院

34

620503

商务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3

总院

35

620504

连锁经营管理

3

总院

36

620505

物流管理

3

计算机学院

37

620505

物流管理(电子物流)

3

总院

38

640101

旅游管理

3

总院

39

640106

酒店管理

3

总院

40

650102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总院

41

660103

应用日语

3

计算机学院、总院

42

660102

应用英语

3

计算机学院

43

660108

商务英语

3

总院

44

660109

旅游英语

3

总院

45

660112

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

3

总院

46

660112

文秘(速记与速录)

3

总院

47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3

总院

48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计算机学院、总院

49

670142

摄影与摄像艺术(辽)

3

总院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2) 学院阳光学子超市、计算机实验中心、图书馆等部门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六、获奖说明

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

420107月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 调档比例

按省招办确定的调档比例调档,最高不超过120%调档。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

4.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其他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0分。

6. 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 024-88252158 024-88252727024-88252658

网址:http//www.vtcsy.com 邮编:1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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