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 本 部(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长宁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
虹口校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说明。
六、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根据行业录用标准:飞行技术、交通运输(航空器械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三个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
要求
飞行技术、空中乘务专业须按中国民用航空相关规定提前面试、体检,合格者方能报考。
其余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和当地高招办规定执行。
(二)艺术类专业
1。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和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其有关报考规定。
录取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投档时,如文理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分别排序录取,如对合成录取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折算成绩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录取总分”。
(三)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取得准予报考资格,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五)同分情况下,理科按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4、中瑞合作办学高职教育经济贸易类(国际商务[旅游及商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22500元[沪价费(2015)7号]
5。 中法合作办学的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价费(2004)007号]
6。 中韩合作办学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03)34号]
7。 中美合作办学的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类(自动化[汽车电子工程])、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工程])、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沪教委财(2003)36号]
8。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2750183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7791256
十五、网址
学校主页:www.sues.edu.cn
招生网首页:zsb.sues.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为帮助部分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向困难学生特设“自强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