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读下列的文字,完成1—3题。(每小题3分,共9分)
伦理学创新与方法论转换(节选)
基于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伦理学发展状况的理论反思,伦理学本身的创新问题在近年来受到了许多学者的普遍关注。不言而喻,伦理学创新涉及许多复杂问题,其中最主要最困难的问题就是基础理论创新,而其前提和基础则在于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原则创新。然而,通常人们只是着眼于新立场和新视野的寻求,而对于这些立场视野之间的内在关联则往往重视不够。其结果,虽然新主张和新看法接连不断,但真正的新思想和新理论却难以确立。
当代中国伦理学创新的前提之一,是对其学科性质要有一个正确理解与合理设定。然而,恰恰在此问题上人们观点分歧最大。在现代西方伦理学中,早已有所谓描述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分析伦理学和对话伦理学等不同类型,它们分别代表着“科学的”、“价值的”、“逻辑的”和“商谈的”等不同性质伦理学。对伦理学性质的不同理解,在国内学者中也早已出现。例如,有的主张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有的则强调伦理学是一门主体性的“人学”。有的认为伦理学是通过科学方法制定和实现优良道德的“描述性科学”;有的则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人的存在意义及其合理生活方式的一门“特殊价值哲学”。有的主张伦理学是以幸福为目的的“价值学科”;有的则强调伦理学是研究为人之道和为人之学的“人学价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