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茶陵县第三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一下学期入学考试试题(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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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子类名校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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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版本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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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年级高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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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0/16 14: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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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如何以普遍的规范来协调个体之利与整体之利?这一问题在传统文化中便展开为义利之辨。
辨析义利,是儒家的重要特点,而儒家对义利关系的看法,又对中国传统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根据儒家的观点,义作为当然之则,本身便有至上的性质:“君子义以为上。”这里确认的首先是义的内在价值。后来的宋明理学进一步通过义与天理的沟通,对义的内在价值作了论证:“义者,天理之所宜。”“理”具有普遍必然的品格,义所以具有至上性,即在于它体现了“理”的要求。
义一旦被赋予内在价值,便同时成为评判行为的主要准则。如果行为本身合乎义,则即使它不能达到实际的功效,也同样可以具有善的价值,所谓“惟义所在”,便表明了这一点。事实上,儒家往往将义(当然之则)理解为一种无条件的道德命令,并把履行道德规范(行义)本身当作行为的目的。这种看法带有明显的抽象道义论的性质。不过,“义以为上”的观念在培养崇高的道德节操等方面,也有不可否认的意义。中国历史上,“惟义所在”的律令,往往具体化为“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道德追求,并出现了不少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就此而言,道义的原则确实可以给人以正面的价值导向。
肯定“义”的内在价值,当然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利”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事实上,儒家并不绝对弃绝功利。孔子到卫国,并非仅仅关心那里的道德风尚如何,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