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称
描述事件时一般以第一或第三人称角度来叙述。用第一人称表示由叙述者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它的优点在于能把事件的情节通过“我”来传达给读者,使人读后感到真实可信,如身临其境。
用第三人称叙述的优势在于描述事件时不受活动范围的限制,而是通过作者与读者之外的第三者,直接把故事中的情节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文章的客观性更强。
2.时态和顺序
描述已经发生的事件,其基本时态为一般过去时。在描述事件时,我们可以采用顺叙、倒叙、插叙三种叙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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