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碳中和债”是指募集资金全部专项用于清洁能源、可持续建筑、工业低碳改造等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具有资金用途更聚焦的特点。截至2021年8月末,我国经由银行发行的“碳中和债”已达1586.14亿元,占到2021年境内发行绿色债券总规模的45%。由此可见,发行“碳中和债”
①旨在运用货币政策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②可以通过拓展基础业务提升银行的经济社会效益
③有利于促进我国的经济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
④能够为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绿色金融支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当前,我国三大航空公司均聚焦货运板块混改,从物流领域对资产进行整合;均选择了“增资扩股+员工持股”的模式;引入投资者的类型均为战略投资者与财务投资者相结合;从混改后股权结构来看,三家公司均保持国有资本控股的地位。上述做法有利于
①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增强国有企业的凝聚力
②优化国有企业的管理结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③拓宽国有企业间接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
④扩大国有资本支配范围,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