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1)民族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有什么共同的地方和有什么区别?(2)民族区域自治和联邦制有什么不同?
讲解:特别行政区是解决国家统一,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的方针政策。二者都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但自治权的程度不同,内容不同,一是“一定的自治权”,一是“高度的自治权”;一是社会主义制度,一是资本主义制度。自治权也不是等于国家主权,自治权要在维护国家主权下行使。第二个问题:将民族区域自治和联邦制作一横向比较,不是比优劣,而是运用学过的国家结构形成的知识,结合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另一角度来理解我国作为单一制国家,又是多民族国家在政治制度上的特点。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自治政权,是以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而联邦制下的共和国、州、邦等有自己的中央政权机关和宪法,甚至还有某些外交权。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党和国家保证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基本国策。民族区域自治经过国家宪法肯定之扣,成为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政治制度。我国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是成功的,经过几十年的考验,证明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适合中国国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