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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今秋及以后入学的高中生 高考学业考试成绩作参考
阅读: 1360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0/10/7 11: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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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商报讯  近日,省教育厅出台了《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按照要求,201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将实施新课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2010年以前入学的学生仍执行原来会考制度。
新课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以往的高中会考有什么不同?考些什么内容?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和考查两部分
据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课程标准实行的普通高中水平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与原来的高中会考不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了普通高中课程的八个学习领域的全部科目,分为考试和考查两部分。
考试部分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个科目,主要考核必修学分对应的内容。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纸笔闭卷考试,信息技术采取无纸化网上考试,通用技术采取纸笔闭卷考试与实践操作考查(或成果评定考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考查部分的科目或内容为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以及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通用技术实践操作。除体育与健康考查在省指导下由市(州、地)教育局组织实施外,其余考查部分由学校组织实施。
一年考两次同一科目可重复报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每年两次,时间为7月1日—4日、12月27日—30日,每次考试均全科开考。信息技术上机网考安排在每年5月进行。
按照新课程要求,学生在获得某学科所有必修学分后,就能参加该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每门考试科目每个学生可多次报考,以最好一次成绩计入档案。
考查科目将在高三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除综合实践活动外,成绩不合格的学生还可进行两次补考。
成绩是高考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据介绍,考试科目成绩将以等第方式呈现,根据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和总体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各科目考试的“合格线”。“合格线”以上的成绩由高到低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等第,“合格线”以下的成绩为D(不合格)。而考查科目成绩均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只有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含)以上,且考查科目四科以上达到合格者方能毕业。
据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仅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还将记入毕业生档案,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来源: 贵州商报讯 编辑: kostba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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