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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课改试行方案出台 学生修完一门考一门
阅读: 540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0/12/9 9: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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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四川省教育厅了解到,为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建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省普通高中学生(课改年级)学业水平考试试行方案出台,考试和以往的会考相比,在成绩计算上有所变化。
11门分省市类别不及格补考
在课改年级、凡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内容为各学科必修学分要求的模块内容和部分学科选修ⅠA模块内容。
试题由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发布成绩,市(州)具体组织考试、阅卷。考试、阅卷期间省教育厅派巡视组到各地巡查、抽查,加强督导。考试的学科命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选修内容的考试随着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制度的整体推进,不断完善。学生如有科目考试不及格,可参加全省统一举行的该科目补考。
艺术或音乐与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以及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通用技术实践操作等考查科目(项目)的考查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
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2008年、2009年秋季入学的学生继续执行原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
修完一门考一门分等级呈现
根据我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考试采取修完一门学科考一门学科的原则安排各学科考试时间。具体的时间如下: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第一学年下学期(每年6月),补考时间为第二学年上学期(每年9月);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试时间为第二学年上学期(每年1月),补考时间为第二学年下学期(每年3月);政治、通用技术考试时间为第二学年下学期(每年6月),补考时间为第三学年上学期(每年9月),语文、外语、数学考试时间为第三学年上学期(每年11月),补考时间为第三学年下学期(每年3月)。
考试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分,以等级制呈现。各科目原始分满分为100分,分为优秀(100—85分,记为A)、良好(84—70分,记为B)、合格(69—60分,记为C)、不合格(59—0分,记为D)四个等级。考试科目补考成绩分为合格(60分及以上,记为C)、不合格(59分及以下,记为D)两个等级。考查科目(项目)分为合格(记为C)、不合格(记为D)两个等级。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编辑: kostba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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