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
淡化“偏才怪才”是大学的正途
北京大学这次想得很清楚,表达得更清楚。
23日,北大招办负责人以新闻通稿形式首次回应公众对于北大不鼓励招收“偏才”、“怪才”的质疑。
通稿所举理由有四。我尤其看重其中两条。
其一:大学的选拔标准带有“指挥棒”性质。如果大学把“偏才”、“怪才”作为选拔录取的标准,那就一定会出现一大批根据这个标准制造出来的“偏才”、“怪才”,出现一大批制造“偏才”、“怪才”的培训机构,你需要什么条件就给你出具什么条件,但实际上,这样的“偏才”、“怪才”绝不是我们希望的拔尖创新人才。历史上已经多次出现过类似的教训,它对基础教育的不利影响是十分严重的。
这意味着,北大清醒地认识到了自己的影响力——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种权力。顶尖大学实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要旨在于,高考“指挥棒”方向紊乱或说尾大不掉、“指挥者”瞻前顾后或者关节僵硬的现状下,大学站出来,给出一条可供选择的新路径。
这条新途,路标如何设置,自然是重大问题。它当然不能重蹈旧指挥棒的覆辙,但也不能为反对而反对,逞意气之快。具体案例固然可以具体考量,给偏路子怪路子留下适度空间,但“指挥棒”断不能剑走偏锋以怪为美。
明智的政治家说过:“使用权力容易,难就难在晓得什么时候不去用它。”套用一下,明智的教育家应该知道,僵化的高考选拔机制在社会心理层面造就的逆反,固然赋予了大学选拔“偏才”“怪才”的某种期待性权力,但这种权力必须谨慎使用。
北大此次表态显然足够谨慎。这也意味着,这所大学对当下国情,尤其是教育领域的趋同、趋利取向有明白的认知。投你所好还不容易吗?你要偏和怪,我把流水线的参数设定钮调一下,不就行了。
其二:中学教育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它不是大学教育的预科班,不是为了上大学而开设的培训班。教育的核心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既然如此,“偏才”、“怪才”就不是中学教育的目标,而只能是一个不可预知的结果。
这意味着,北大清醒地认识到了中学的价值——坦率地说,许多中学校长和老师未必能有这份认知。
2009年年末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初行时,我曾有过担忧:“我愿意相信北大的初衷是为了在中学和大学之间建立良性的沟通渠道,但北大的强势至少在客观上抹煞了此点。39所中学错误地把自己定位于向北大“进贡”,公众也机械地把这项改革尝试单纯置于大学的逻辑里加以理解。实际上,这39所中学的职责所系,不是为北大培养学生;我们的中学职责所系,也不是为大学培养学生。中学教育应当对社会负责,而非对大学负责。中学教育是为了培养‘人’——人格健全者。”
如今很好,北大自己发声,打消了此种顾虑。难得,它自己跳出了大学的逻辑,站在中学角度观照教育,重申“全人格”的教育理念。
凭此两条理由,便可说,北大的招生改革尝试,至少没犯方向性错误,实有可期。
去年3月,北大校长周其凤曾表示,“怪才不等于怪人,我们社会上怪人很多,怪才并不多。如果一个人说他小学都没念,就特别有才,这个倒真是比较怪的,所以我想怪才的问题是可遇不可求”。如今这份新闻通稿的出台,表明北大近一年来,一直在完善自己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终于算是想得比较清楚了,因此也愿意把这种思考的结果表达出来,公之于众。这样一种有逻辑可循的决策过程,既表达了大学的理性,也体现了其风度。
去年北大只在13个省份试点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有400多所中学申请,39所最终获得推荐资质。今年在全国推行,却只有近200所中学申请,161所获资质。这表明,许多中学这一年来也在完善自己对校长实名推荐制乃至整体北大的认知。不盲信,不盲从,不盲动,中学与大学的关系定位中,中学的主体性在增强。
实在难得,这份顶着一般不受人待见的“新闻通稿”帽子的回应,给力,可算当今教育界好文本。
过程公正比招收偏才更重要
作为中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北京大学的一举一动都颇引人关注。近日,北大公示210名“校长推荐生”,又激起社会议论。这次的焦点是,推荐生名单中鲜见“偏才”“怪才”。
围绕选拔标准和选拔公平的讨论,从2009年北大试行“校长推荐制”之初,或者说,从国内高校开始自主招生的那一日起,就没有停止过。很多人都怀着一种矛盾的心态:一方面,“一考定终生”的高考制度亟需改革,我们需要以多样化的选拔方式,扭转唯分数论的僵化思维;另一方面,在社会诚信气氛欠缺的大背景下,我们又害怕这种选拔方式可能给一些有钱有权之人“大开方便之门”。我们期待灵活,又惧于灵活可能对公正造成的伤害。
在这种矛盾的心态中,便有人断言,为避免争议,处于巨大社会压力下的中学校长们不可能推荐“偏才”“怪才”。从这两年的推荐生名单来看,这一预言已然成真。于是有人感慨,“校长推荐制”换汤不换药,本质仍是唯分数论。
中学校长们没有推荐“偏才”“怪才”,固然让公众的一些期待落空,但相比于这个结果,“校长推荐制”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标准公开、机会公平、选拔公正,才是更值得关注和追问的。从北大对公众质疑的回应来看,北大就是“希望招收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具备发展潜能的优秀学生”,“教育的核心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偏才’‘怪才’的标准很难给予准确界定”……北大的选拔标准是明确的,而在这一标准下,校长们有没有秉持大公无私之心、恪守慧眼识才之责,也应该接受社会监督。如果“校长推荐”的每道程序、每个环节都经受得住公平公正底线的考验,那么这个推荐结果应该可以被接受。
高校招生改革的每一次探索,都来之不易。公众常以挑剔眼光对待,也实在是因为对其抱有太大期望。正因为每次都是小心翼翼地踏出那一步,才更要踏得实、踏得正,只有这样,才能期待下一步、更多步。无论是自主招生,还是“校长推荐制”,关键是要构建起一套公开、透明的选拔程序,让这个制度能健康、长久地运转,为今后的改革树立起诚信、公正的榜样。
至于要不要招收“偏才”“怪才”,就只是一个技术问题了。北大完全有权利青睐“全才”,其他高校也都有自己的选拔标准,同样有权利招收“偏才”“怪才”。而在一个公平公正的选拔环境中,无论是“全才”还是“偏才”,都会有自己施展才能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