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发布了2011年高考方案,本市市属普通高校安排在沪招生规模约5.3万人,今年上海继续实施平行志愿,高考加分政策不调整。
平行志愿两次填报
2011年度本市市属普通高校安排在沪招生规模约5.3万人。2011年继续在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填报方式。
零志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休闲体育本专科专业以及被列为提前批招生的本专科院校(含军事、公安专科院校)专业志愿,仍按往年传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
考生志愿填报时间仍然分为两次,第一次填报:考前填报——本科志愿(含军事、公安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5日。
第二次填报:考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下旬(本科专业录取结束后)。
考试科目方面:本科“3+综合+1”,高职(专科)“3+综合”。
其中,外语设有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数学分文史类试卷和理工农医类试卷。“综合”,指“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是在6门高中课程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与生命科学的基础上,考查考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应用的能力。
“综合能力测试”科目原始分为150分,2011年继续以考生实际得分的20%计入总分(折算后的满分为30分)。“1”指相关课程科目,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及生命科学等6门课程中的1门。
考外地高校加20分投档
2011年,继续实施鼓励本市考生报考外省市高校的各项措施。继续实行对报考外省市高校的本市考生在投档时由市教育考试院加20分(招生院校接收到的仍然是考生原始分)向外省市高校投档的政策(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除外),招生高校根据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对在“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而又同意降分录取的外省市本科招生高校,继续实行降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根据之前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市2011年高考加分政策不作调整,维持2010年高考做法。
继续实施各项招生改革
2011年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继续试行“深化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上海8所部属高校(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东华大学)继续参加“试点”工作。
华东师范大学继续在招收免费师范生中试行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上海师范大学2011年继续进行免费师范生的选拔录取改革。
2011年,本市共有26所院校开展“依法自主招生”工作。未被“依法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5月或6月的高考;被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加5月或6月的高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三校生)的报考及考试科目设置办法与2010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