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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考作弊将纳入考生诚信档案
阅读: 1403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6/8 14: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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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7)日,自治区教考院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考生,诚信考试。根据我区相关规定,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各类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表等)、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规。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对其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由自治区招生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自治区招生办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作弊等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编辑: kostba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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