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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军区招生办解读国防生招生政策
阅读: 435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7/14 11: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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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生在提前批录取,是指军队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毕业后任命为部队干部的在校大学生。
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毕业时直接分配到军队工作。
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按照河北省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招生专业在河北省的录取提档分数线的,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依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的120%数量投档,招生院校从中择优录取。
填报了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正常志愿的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报考国防生,还能使考生多一次选择机会。
据了解,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在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同时,也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但不得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
来源: 燕赵晚报 编辑: yana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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