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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3所民办高校签订诚信公约 承诺规范招生
阅读: 467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7/18 19: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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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上午,北京城市学院、北京人文大学等43所北京民办高校共同签署了诚信公约,承诺杜绝虚假宣传,诚信透明招生。此次签署诚信公约活动已经连续举办6年,今年规模比往年更大。新浪网教育频道持续第三年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教育系统分会开通了查证监督热线68987380、68987390,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查证、监督与投诉。考生也可以登录统一的网上平台(www.edu111.cn),查证民办高校办学资质、评估评优情况以及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等内容,查询民办高校办学状况、师资力量、学校特色、就业情况等数据。
  近几年,民办高校面临的生源问题越来越严峻。首先是报考人数减少,造成了民办高校选择余地变小;其次是中等职校分流,目前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的人数增加了800多万,分流了大量考生;第三是自费留学人数的增加也减少了民办高校的选择余地。北京地区目前有民办普通高等院校15所,2011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62所,本次诚信公约活动参加学校一共43所,全部具有招生资格。
  以下为公约全文:
  为全面推进社会先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北京民办高校诚信宣传教育,加大诚信激励,失新承接力度,促进北京民办高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招生行为,增强首都民办教育的社会公信度,积极推动首都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共同向社会、新闻界、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实事求是地公布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学校类型、招生类别、学习形式、学历层次、学习时限、证书类别等内容,如实介绍学校办学状况。
  二、不以任何形式向考生和家长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不在招生活动中擅自调整、变更已备案简章的相关内容。
  三、依法开展招生活动,未经批准不以境外国办学组织名义进行招生;不将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给任何社会中介组织或个人。
  四、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不以任何形式将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转交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买卖、出租或出借办学许可证。
  五、不作虚假就业承诺,不以保证就业为招揽生源的手段。
  六、收费严格遵照《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严格执行《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
  七、校际之间相互尊重,不对他校进行恶意攻击和诋毁;增强招生工作服务意识,真诚为学生提供求学服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招生秩序。
  八、学校以教育为本,教育以学生为本,尽心竭力,培养学生适合社会需要的专业知识、人文素养、政治觉悟。
  九、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管理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充满活力的教育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品牌建设,打造学校特色;结合产业需求,加强学校专业建设,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着力推进首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来源: 网络 编辑: yana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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