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宁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对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除了担心是否考得上,还要担心是否读得起。7月19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资助办了解到,南宁对就读高中和中职的学生有多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高中三项资助政策
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
资助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年,用于生活费资助。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000元/年,用于生活费资助(按学年申请,分学期发放)。
申请程序:在新学年初,填写《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和《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公示5天后,会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资助指标分配到各学校后,各学校会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
中央彩票公益金普通高中助学项目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县镇、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1000元/年,用于生活费资助。(按学年申请,分学期发放)
申请程序:与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申请方式相同。
提醒:享受上述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资助项目的学生,都必须经过所在高中认定和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加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上述两个资助项目不能在同一学年内同时申请,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广西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项目
资助对象:1.就读于南宁市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1~3年级学生。2.就读于南宁市马山县、隆安县普通高中,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1~3年级学生。
资助标准:免学费标准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申请程序:新学年初,学校组织本校水库移民和水库移民子女学生填写《水库移民或水库移民子女身份认定申请表》。学生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水库移民工作管理部门提出身份认定并盖章。获得认定后,学生提交《认定申请表》到学校所在资助部门。
提醒:1.经认定的水库移民或水库移民子女,其身份在接受全日制国民教育期间有效。2.因转学或升学原因,水库移民或水库移民子女学生就读学校发生变化的,身份认定证明及《申请表》原件应交由学生本人转到新的就读学校。3.国定贫困县学生申请高中免学费项目不用填写申请表。
中职五项资助项目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资助标准: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每人每月资助150元,每学年1500元,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
申请程序:每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提醒:中职助学金禁止直接通过现金形式发放,严格按要求为每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并通过银行储蓄卡将助学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禁止学校或老师代学生领取和保管银行储蓄卡。
中等职业教育特定专业第三年生活费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在原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的基础上,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农业、林业、水产、地质、矿产、卫生和演艺等专业的学生进行第三学年生活费资助。
资助标准: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每人每月150元,每学年1500元。
申请程序:不需学生申请,学校统计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情况,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项目
奖励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年申请和评定,一次性发放。
申请程序:学校发布相关评选办法后,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资助对象:南宁市所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特定人员以及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南宁市所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特定人员以及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 (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免除学费。各级各类学校的最高免学费标准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学费标准高于最高免学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学校向学生收取。
申请程序:学生每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就读南宁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南宁市户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资助标准:南宁市户籍的被征地拆迁户子女每人每年学费2000元。其他南宁市户籍学生每人每年学费1000元。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一次性发放。
申请程序:学生于开学一个月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