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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考专长生录取需集体讨论后再决定
阅读: 537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2/4/10 14: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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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4月9日电记者9日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上海将在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监察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特殊类型和特殊形式招生的监察,要求凡录取确有专长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委的相关通知,上海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免费师范生、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等特殊类型考生的高校,要切实做到“计划公开、名额公布、推荐张榜、名单公示、审核严格、录取公平”,凡设置考生优惠政策的高校,应做到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公开透明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凡组织相关科目测试工作,应建立和完善集体决策、多方监督的工作机制。
上海要求各普通高校加强招生考试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完善源头防范机制,促进集体决策、阳光公示、审核会签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架构政府、高校、社会信息沟通与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监督等。
来源: 京报网 编辑: yana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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