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高考进行的那一周,长沙市5个城区共有247对夫妻离婚,而高考后的一周,共有493对夫妻离婚,几乎达到了有两对“新人”结婚就有一对“旧人”离婚的比率。民政部发布的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有287.4万对,离婚率几乎呈直线上升趋势。(《湖南日报》)
对于高离婚率,自然不能简单视之为“洪水猛兽”。如果感情不好的夫妻可以顺利离婚,保持婚姻关系的人都过着质量较高的感情生活,这是一种和谐的社会生态,既是人性自由的标志,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高考后的“离婚潮”,对父母这方来说,也许大多数可算是理性选择孩子人生的一件大事已毕,家庭解体不会太影响其学习成绩和未来选择;孩子已成年,应该能够理解父母的无奈选择。
但是,有多少离婚,是真正理性的选择?时下,“结婚是失误,离婚是觉悟,再婚就是执迷不悟”的说法,颇为流行,有些人甚至把离婚视为一种时尚,已从侧面说明了责任感的缺失。婚姻是承诺,更是一种承担,离婚只是对失败婚姻的一种补救措施,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手段。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既然选择了,就要负起责来,不但要对自己负责,对配偶负责,还要对社会负责,切不可把婚姻当儿戏。
两性关系心理专家波拉·霍尔曾说:“一次以离婚结局收场的婚姻,并不是突然就出现的,而是长时间彼此关系恶化的结果。”可是,现在很多离婚案例,并非为双方长时间彼此关系恶化的结果,反而呈现越来越明显的突然出现之势。这不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而是人性泛自由化的弊端。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此的大量“细胞”非正常破灭,已经脱离了“新陈代谢”的正常轨道,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肯定不利。
有必要提醒孩子高考后离婚的父母们,如果不是真正感情破裂,还是尽可能理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