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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阅读: 361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2/11/27 9: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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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仍把招收保送生作为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重要途径,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选拔条件
A类:符合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中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者(以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公示名单为准),可以申请报考我校理工类和文科类(含外语类)各专业保送生。同时考察其在中学德智体综合表现,优先考虑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数学物理特长突出、高中基础知识扎实的优秀学生。
B类:教育部文件中公布的16所外国语中学(学校)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语种),可申报我校外国语学院的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和德语专业。我校将向外国语中学统一发放推荐名额,外国语中学须向我校出具统一推荐函。
二、报名方式
1、北航网上报名:从2012年11月18日起,到12月15日截止。登录北航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信息注册报名,完整准确填写、提交成功并打印《北航保送生报名表》。
2、联考网上报名:12月1日至12月15日(暂定),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www.ccuut.edu.cn)选择北航,按提示信息注册报名,完整准确填写、成功提交并打印《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保送生申请表》。
3、邮寄报名材料:12月18日前请将以下书面材料装订成册(A4纸)寄送至北航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报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保送生申请表》;
(2)《北航保送生报名表》,照片处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北航2013年招收保送生中学推荐表》(从我校网站下载),由中学签字盖章;
(4)《个人自述》或推荐材料;
(5)获得保送生资格的证书复印件(暂无证书者须由中学开具证明)及其它获奖材料。
三、选拔方式与程序
2013年我校设置两轮保送生选拔考试:
(一)第一轮保送生选拔考试
1、A类中获得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含总决赛三等奖以上)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在北航网上报名时可以申请参加第一轮面试,并选择参加面试时间,我校初审后将网上或电话予以确认。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23、24日面试
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知行南楼三层招生办公室
2、B类外国语学校推荐的外语类保送生,在北航网上报名时直接点击参加第一轮笔试+面试,考生须在12月8日前将中学推荐函和相关报名材料寄到北航招生办公室,我校初审后将网上或电话予以确认。
笔试+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4日报到,15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笔试科目:语文、外语
报到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如心楼外国语学院
3、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和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笔试)成绩优秀者直接预录取;其他学生还须参加第二轮保送生选拔笔试(同自主招生选拔笔试),达到基本分数线即可预录取(无需再面试)。
(二)第二轮保送生选拔考试
第二轮保送生选拔考试适用于所有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
1、资格初审:2012年12月下旬登录北航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笔试:初审通过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www.ccuut.edu.cn)交费成功后打印《笔试通知单》,参加我校与北京大学等高校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的自主选拔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同自主招生选拔考试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在全国各省同时进行(见笔试通知单)
理科笔试科目:同自主招生选拔考试理科笔试科目
文科笔试科目:同自主招生选拔考试文科笔试科目
3、面试:笔试结束2-3周后,考生可在北航本科招生网查询,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打印《保送生面试通知单》。报到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时间:待定(预计2013年3月中旬)
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具体地点待定
四、专业与录取
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保送生预录取名单。我校各专业都面向保送生申请,将依据学生专业志愿、竞赛成绩、德智体综合表现和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统筹安排保送生专业。高奖优先,多奖优先。外语类保送生只能录取到英语和德语专业。
我校向与录取保送生发放《保送生预录取通知书》,并将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www.chsi.com.cn)上公布的2013年保送生资格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到各省级招办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未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完成公示的学生不能录取。
五、相关说明
1、学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和实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知行南楼302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18801290975、010-82317695邮编:100191
北航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本简章将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招生政策随时修订,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18日
来源: 网络 编辑: yana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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