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琦)江苏省保送生政策昨日正式出台。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有关中学须将保送生人选的所在班级、获奖项目等关键信息在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根据2010年普通高校在江苏省招收保送生工作通知要求,有关中学须于寒假开始前向有关高校寄送《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并以成长记录袋的形式附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同时,将《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南京外国语学校须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保送生推荐办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推荐办法选拔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两周。省教育考试院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于2010年1月15日前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各有关高校须加强对本校拟录取保送生的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高校保送生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应在中学寒假开始后进行。高校拟录取中学保送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者,考试院方予以办理录取手续。高校不得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录取未经我院公示和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