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吉林省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经省政府和教育部批准,于2010年开始实施。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查科目包括: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由学校组织实施的考查科目包括: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根据原始分数划分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A、B、C、D)四个等级记录。考查科目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录。
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和综合评语相结合的办法,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四个等级。
深化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改革
从2010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科目组合为“3+X”。其中“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对于报考文史类专业的考生,“X”指文科综合;对于报考理工类专业的考生,“X”指理科综合。
1、科目设置
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含听力)、文科综合(包括历史、地理和思想政治)。
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含听力)、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
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除参加文史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外,根据报考专业需要,还需参加相应科目的专业考试。体育、艺术专业考试由省招办或招生高校组织,时间与计分办法另行规定。
2.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课程标准各学科考试大纲的说明》为准。普通高考科目中选考内容,每年以教育部下发的规定为准。2010年普通高考科目中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设置选考内容,外语不设选考内容,文科综合中的政治也不设选考内容。
3.考试日期、时间与分值
考试日期以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日期为准,考试天数为2天。试卷卷面总分值750分。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
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其中听力30分。外语听力成绩记入考生高考总分分步实施:2010年高考外语听力成绩不计入总分,仍按2009年外语卷面分值考试和计分,笔试时间120分钟,听力考试在笔试后进行;2011年高考外语听力成绩按卷面听力成绩乘以10/30记入考生总分,笔试成绩按卷面笔试成绩乘以140/120记入考生总分;2012年高考外语听力成绩按卷面听力成绩乘以20/30记入考生总分,笔试成绩按卷面笔试成绩乘以130/120记入总分;2013年及以后高考外语听力成绩按卷面听力成绩记入总分。外语听力考试办法另行公布。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300分。
推进普通高校招生选拔录取模式改革
我省将逐步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普通高校选拔录取中所起的作用。2010年及以后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校需要具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普通高校根据省招办投出的档案,按照学校已公布的录取原则和要求,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录取时,普通高校可根据本校培养目标和人才需求,自主设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个方面的录取标准。此项要求只适用于2010年及以后的当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其他考生不作要求。
省招办根据《吉林省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制定具体的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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