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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专业略有调整
阅读: 317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6/4/12 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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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要求,2016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均为理科计划。招生专业为土木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核工程类、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信息工程(航天信息应用)、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注:我校可根据情况,对招生计划及专业进行适当调整。如2016年招生专业有所调整,以新专业为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0日至2016年4月25日。

  2、报名程序:申请人请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包含中学成绩,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个人自述(系统内对话框处填写,不少于800字)。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4)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经有关省(区、市)完成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后,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习基础、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在5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学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

来源: 网络 编辑: xuesha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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