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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前甘肃考试院严禁向高校供高考生成绩
阅读: 144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6/5/29 10: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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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年,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在内的许多省外一本院校纷纷来到甘肃省“抢生源”。5月26日,省招委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省教育考试院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以防高校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此外,高职(专科)可进行补录,符合条件的考生于9月11日重新填报志愿。

  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民族院校降分投档

  为保证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民族院校顺利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将国家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落到实处,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省内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散居少数民族类、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类以及不区分民族类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含40分)按照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高职(专科)可进行补录

  省内高职(专科)层次的院校在新生报到后,若未完成国家下达的普通文理类生源计划,经学校申请,省招委会同意,可在省内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进行补录。个别外省专科层次高校确需补录,须向其主管部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实施补录。补录时由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按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9月初,按教育部“有关省级招办在高职(专科)补录工作开始前,须将补录工作方案、参加补录的高校名单及拟补录人数报教育部备案”的要求申请备案。 9月9日前,拟补录院校清退未报到考生(空出计划进行补录);9月11日网上填报补录志愿;9月12日投档;9月13日 完成补录工作。

  今年,我省继续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通过中职学校对口升学考试招生、省内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普通专升本招生等措施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确保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超过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以上。为完成此项任务,一是放宽单独测试招生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由应届生放宽至应往届生均可报考;二是增加新升格的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为推荐免试院校。

  遏制不当竞争 不提前向高校提供考生成绩

  往年,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在内的许多省外一本院校纷纷来到我省“抢生源”。今年,省招委会规定,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省教育考试院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以防高校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

  对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造假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暂停或取消学校该特殊类型招生资格。

  今年,我省还调整了革命老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将革命老区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由“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当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调整为“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

  来源:兰州晨报

来源: 网络 编辑: xuesha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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