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省招委、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考试工作的要求,结合青海省实际,青海省近日制定并出台《青海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就今年高考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高考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考试具体时间为:
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
6月8日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外语(含听力)。
6月9日9:00-11:30藏语文、蒙语文;15:00-17:00民族汉考(含听力)。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使用教育部统一命题试卷,新课标方案。考试科目和分值如下: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合卷)。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
“民考民”考生分藏汉双语、蒙文两类。两类考生的民族汉考(MHK三级)由教育部命题、制卷、评卷,满分为150分。
藏汉双语考生的数学、综合科目提供藏、汉文对照试题,由考生自行选择用藏文或汉文答题;藏语文试题由本省命制,满分为150分,用藏文答题。
蒙文考生除外语、民族汉考(MHK三级)外,其余科目为全蒙文试题,用蒙文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