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清华大学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为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英语、日语。其中,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只招收第一志愿考生。
招生计划:不超过60人,择优录取。
二、报名申请
采取中学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申请清华大学2017年保送生的考生需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join-tsinghu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填写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请将申请表进行打印,加盖中学校级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扫描上传。中学应将“中学推荐汇总表”于报名截止前发送传真或发送扫描电子文档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保送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报名我校保送生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给出初审结果。
2、初评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从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语言特长发展及学科获奖情况,课外学习及研究创作情况,文体特长、社团实践及志愿公益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出初评成绩。
3、测试
保送生选拔测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和口语测试。其中,笔试的考试科目为阅读与表达(中英文)、数学与逻辑,口语测试语言为英语。
4、认定
我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认定为保送生候选人,综合成绩为初评成绩(满分40分)、笔试(满分250分)、综合面试(满分60分)、口语测试(满分50分)的加和。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报考的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取专业(综合成绩优先原则)。
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按照教育部规定予以公示后生效。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四、日程安排
2017年1月4日-1月6日: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2017年1月9日:查询初审结果,打印准考证
2017年1月14日-16日:笔试、综合面试、口语测试(地点:清华大学校内)
2017年3月10日:公布认定结果
五、附则
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邮箱:[email protected]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