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60年代,在洋务运动的背景下,清政府整饬营伍,裁汰冗兵,练兵自强,以内弭“暴乱”,外御强邻。本文就这一时期的裁军及其影响略加论述。
一、裁军原因
洋务运动是中国在面临“千古未有之大变局”时清政府中一部分开明官僚进行的、以“自强求富”为口号、与西方有密切联系的军事、经济、文教、外交等诸方面的各种改革活动。由于西方列强的凌逼,洋务运动首先追求的目标是“强兵”,洋务派认为:“我能自强,可以彼此相安,潜慑其狡焉思逞之计,否则,我无可恃,恐难保无轻我之心”,而“自强以练兵为要”(注:《筹办夷务始末》卷25,转引自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三卷第844页。)。李鸿章认为:“若不及早自强,变易兵制,讲求军实,仍循数百年绿营相沿旧规,厝火积薪,可危实甚……兵制关立国之根本,驭夷之枢纽,厚给粮饷,废弃弓箭,专精火器,革去分汛,化散为整,选用能将,勤操苦练,然后绿营可恃”(注:《李文忠公全集》《明僚函稿》卷5,《朋僚奏稿》卷14第49-50页。)。变革兵制,练兵自强,必须对原有军队进行裁革归并,一时,裁军问题受到朝臣疆吏的共同关注。
清政府首先急欲裁撤的是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中兴起的勇营军队。勇营不是国家的经制军,按清代军事制度的惯例,国家有事则临时募集,事平则遣散归农。乾隆时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和嘉庆初年镇压白莲教起义中都曾招募过勇营“随营助剿”。但湘淮勇营的裁撤却非完全遵循“事平遣归”的惯例。在与太平天国的对抗中,绿营的无用已暴露无遗;1860年,英法联军进攻津京,十余万八旗“人无斗志,一闻枪声,立时惊溃。”(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63第33页。)八旗也是毫无战斗力可言。勇营军队却是能征惯战,事实上成为“消弭内乱”的主要力量,这与乾嘉勇营只处“助剿”地位已不可同日而语。另外,乾嘉时勇营裁撤后,八旗绿营经制军足以弹压地方,咸同时期则情势迥异,内忧外患纷至沓来,八旗绿营却难当重任。由此观之,清政府撤勇似非明智之举,且与“练兵自强”的洋务运动的意旨相左,然清政府撤勇实有其深意。勇营制度将由帅选,兵由将招,粮饷由将帅筹集,士兵不隶国家兵籍,唯将帅马首是瞻,几成将帅私兵,不易控制,久之必成尾大之势。如曾国藩所创的湘军,“凡遇他帅征调,都置不顾,及得曾国藩一纸书,则千里赴急”(注:罗尔纲《湘军新志》中华书局第195页。)。因此,勇营军队隐隐之中对清政府构成威胁。
这时期,勇营除了湘淮军外,还有宋庆的毅军、张曜的嵩武军等,其中以湘军势力最大,也最遭清政府猜忌。早在咸丰四年,曾国藩领湘军进克武汉、黄州诸郡,一军机大臣向咸丰进言:“曾国藩以侍郎在籍,犹匹夫耳。匹夫居闾里一呼,蹶起从之者万余人,恐非国家之福也。”听得咸丰黯然失色(注:转引自杨国强《百年嬗变》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12月版第59页。)。江南大营被太平军攻破后,曾国藩得以重用,身兼钦差大臣,节制江、浙、皖、赣四省,长江三千里,没有一艘战船不张挂他的旗帜,各处兵将,一呼百喏。曾国藩自己也认为“其相疑良非无因”(注:转引自罗尔纲《淮军志》中华书局1997年1月版第5页。)。在攻克天京之前,曾国藩曾写信给毛鸿宾:“两接户部复奏之疏,皆疑弟广揽利权,词意颇为煎迫”(注:罗尔纲《湘军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90页。)。可见,清政府对湘军的猜忌和“煎迫”是湘军及其他勇营军队裁撤的一个重要原因。
1868年,左宗棠诸臣建议:“防营诚为劲旅,有事则兵不如勇,”应“于直隶、江淮南北扼要之处,留勇屯驻”(注:《清史稿》第3930页。)。于是,一些裁余的勇营改为防军,勇营暂时得到国家的正式承认,但仍只是临时性武装,经常处于被裁撤的境地。
绿营为清代的经制军,其兵额有60余万人。绿营兵籍由兵部执掌,粮饷归户部调拨,领兵的督、抚、提、镇之间有一“大小相制”相互制衡的体制,再加上“兵皆土著,将皆升转”(注: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229-311页。)的营伍制度,清政府可以牢牢地控制绿营兵权,但是此时的绿营制度腐败不堪,弊病丛生。仅就士兵状况看,老弱疲乏、吸食鸦片之兵满营皆是;虚名占伍、空额缺额已是普遍现象,此外,塘汛零星之兵的操练也是虚应故事。绿营既不能镇压农民起义,更无法与装备近代化且训练有素的西方军队相抗衡,当时许多疆吏先后条陈,建议裁汰绿营。1866年,广西巡抚张凯嵩上奏:“广西自军兴以后,频年欠饷累累,现在岁入短绌,国库空虚,与其就额设之兵以点缀饷需而苦饥者众,不如就现有之饷以量减兵数而筹费也轻”(注: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98页。)。1869年,江苏巡抚丁日昌认为:“绿营口粮太少,分汛太多,若有征调势不能一呼即集,而各汛抽凑之兵,兵与将素不相习,岂能如臂之使指?故分汛不裁则营兵万难精练”(注:《清朝续文献通考》第9639页。)。闽浙总督左宗棠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绿营)应亟汰者四:老弱疲乏之兵,吸食洋烟之兵,虚名占伍之兵,塘汛零星之兵。”(注:《清朝续文献通考》第9637页。)左宗棠的裁兵之议大受清政府的赞赏,认为其“洞中窍要”,于是把它作为一成案,谕令他省援案办理。
清政府裁军另外一个原因是国库空虚,财政窘迫。平常年份“旗绿各营岁饷几去岁入之半,”(注:《清朝续文献通考》第9507页。)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有战事的省份,绿营除仍照支平时俸饷外,还需加给几倍的战时俸饷。“据曾国藩计算,在对抗太平天国之役绿营兵出征省外,用兵1000名,加以管带员弁大小30余员,每月需银7000余两,与同时期粮饷丰厚的湘军相比,还要多用1300余两。”(注: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362页。)1853年,户部存正项待支银仅22.7万两(注:罗尔纲《湘军新志》中华书局第126页。)。太平军又占据富庶的江南数省,使部库的重要财源中断,加上此间勇营将帅任意截留款项,部库的亏空可想而知。结果,许多省份绿营的粮饷无法支出。“山东自咸丰11年起到同治7年止,每年支发绿营兵饷仅发两三月或五六月不等,福建截到同治4年止,绿营兵饷发到同治2年夏饷止,远的发到咸丰10年夏饷止”。(注: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75-76页。)
60年代开始,清政府逐渐使用西式武器装备军队。随着西方兵器的日新月异,清政府为加强军实,也必须不断对军队的武器进行更新换代,从前膛枪到后膛林明登枪再到毛瑟枪,从落地开花大炮到当时最先进的克鹿伯炮,清政府都不惜重金从国外购买。新式武器价格昂贵,无疑增加了清政府的开支。洋务时期清政府兴办军工和民用企业也耗资颇巨,现仅以沪、津、闽三个军工企业为例,可知此项费用之大。江南制造局1865-1894年间,清政府投资达2000余万两,天津机器局1870-1891年间常年经费共计630万两,福州船政局1866-1894年间各项费用支出1437万两。(注:王其坤《中国军事经济史》解放军出版社1991年版第438-439页。)70年代中期,清政府开始筹办海军,计划每年从各海关及东南部分省份的厘金中拨银400万(注:谢俊美《政治制度与近代中国》第137页、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91页。),这样,近代海军建设和海防经费成为清政府又一巨大的财政支出,因此,尽管清政府的财政在这一时期由于增加了海关税和厘金等税项,岁入增加了近一倍,但仍不见宽舒,以至户部大臣疾呼:“窃维方今之计,莫急于理财,理财之计,莫急于节用,节用之计,莫急于裁冗兵”(注:《光绪政要》第1223页)。
二、裁军的经过
在洋务运动30年中,清政府裁军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一是在太平天国及捻军等农民起义军被镇压后;二是收复新疆平定西北之后;第三期是中法战争后至甲午战前。
第一期裁撤的主要是勇营和衰朽严重的部分绿营。1864年8月,湘军攻克南京不久,曾国藩就开始裁撤湘军。当时,曾国藩统领的湘军共12万人,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曾国荃统领的围攻金陵之师;二是皖南北两岸的朱品隆、唐义训、王可升部以及刘松山、易开俊的老湘营,三是江西鲍超、周宽世部,四是李续宜部,其时李续宜已死,遗部由萧衍庆统一部助攻金陵,成大吉、蒋凝学各统一部驻扎湖北。其中以曾国荃部最多,共5万余人。曾国藩先遣撤曾国荃围金陵的湘军一半25000人,留下12000人防守金陵,15000人由刘连捷、朱洪章、朱南桂统领作为皖南北的游击之师,同时遣撤萧衍庆一军9000人,韦志俊军2500人。次年正月,留在金陵的湘军又续裁8营4000人,5月,曾国藩奉旨督师山东,金陵未撤的8000人大都不愿北行,唯张诗日一营随行,于是,尽撤其余7500人。此时,唐义训、金国琛部在徽州休宁鼓噪索要欠饷,朱品隆部在石埭也有索饷闭城之事,这样,便将这三军同时遣撤。在湖北方面,成大吉部也在索要欠饷,蒋凝学部奉调赴陕甘,经襄阳时发生哗变,于是将这两军全部遣撤。11月底,撤去刘连捷、朱洪章、朱南桂三军。1866年夏再撤王可升一军,其后驻扎江西的鲍超、周宽世两军也因哗变而被解散。这样,在两年中,曾国藩统领的12万湘军除张诗日一营和刘松山的老湘营外全部裁撤。
李鸿章在平吴战役后准备将淮军裁去30000人,但未及实施淮军便奉命北上“剿捻”。1868年,捻军被镇压后,清政府就勇营的遣撤和留防问题展开了一场大讨论,最后决定将裁存的勇营编成防军,驻守各战略要地。清政府就此问题发布上谕:“著各该督抚迅议章程,分别遣留,专案奏报”(注:《刘忠诚公遗集》卷5第33页。)。李鸿章便于这年11月“裁撤铭军马队一营,鼎军马队三营,步队八营,武毅军马队七营,盛军马队二营,仁军马队三营,树军步队三营,勋军马队三营,步队十营,合共遣撤马步50营勇夫30000余人(注:转引自罗尔纲《淮军志》中华书局1997年1月版第71页。)。接着经李鸿章奏准,淮军裁余军队分驻直隶、山东、江苏、陕甘、湖北各战略要地。次年,鼎字营裁余七营六哨在韩庄哗变,溃至宿迁,经吴长庆部缴械后全部遣撤(注:转引自罗尔纲《淮军志》中华书局1997年1月版第72页。)。至此,淮军总共尚余40000余人。
同时,河南巡抚李鹤年也对毅军、嵩武军“挑选归并,各留十营共计20营,酌令宋庆驻扎归德府,张曜驻河南府,分资控扼,其余各营概行裁汰”(注:《剿平捻匪方略》320卷第14页。)。
这时期绿营裁撤最早是在1863年,因南河道总督标改设淮阳镇,裁其余兵963名。1866年,广西巡抚张凯嵩整饬营伍,裁兵10982名(注: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98页。)。福建、浙江、广东、江苏则按左宗棠的闽浙成案裁兵,“福建裁兵30512名,浙江裁兵13329名,广东裁兵20100名,江苏裁兵506名”。“1869年,山东经巡抚丁宝桢奏准裁兵1968名。1870年,江苏、江西、湖北、湖南裁改绿营水师营制,共裁水师10146名。1872年,江苏续改淮阳营制,裁兵1768名”(注: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98-99页。)。
第二期裁军始于左宗棠平定新疆之后。左宗棠平定回疆,战功卓著,但所耗军费惊人。1867-1874年8年间,左宗棠接收的“西征饷项”每年为624万两,1875-1877年3年间,每年需饷890万两,两项合计共耗军费7762万两(注: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66、279页。)。为节省开支,清政府于1878年批准兵部同户部的议奏,“将各省留防勇丁陆续裁汰,以半年为期,统裁十分之一”(注:《光绪政要》第172页。)。1880年,清政府再次“令各疆臣酌量裁兵”(注:《清史稿》第3935页。)。
淮军自同治年间裁撤后尚余40000余人,1878年,李鸿章虽因淮军“兼顾南北数省防务,地段太广,兵力极单”,还是遵从部议,“于盛军枪队内酌裁五营,铭军枪队内酌裁四营,武毅军枪队内酌裁三营,庆军枪队内酌裁二营,共裁十四营,合之先裁二成正勇,共计减去11800余人,现留淮勇28900余名”(注:《光绪政要》第173页。)。1880年,“丁宝桢认为川勇经次第裁撤后尚存2900余名,仍可裁其什一。这年,湖南绿营及水陆防勇共裁4300余人,湖北通省额兵酌量裁去3200余人,安徽陆续裁去9000余人”(注:《清史稿》第3902页。)。甘肃原为边防重地,在全国所有省份中驻兵最多,因新疆平定之后,甘肃成为腹地,而且该省赋少,军需全靠东南各省供应,因此,1881年,甘肃裁军17637人(注: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99页。)。同年,“岑毓英因苗乱已平,把贵州的屯军、防军裁去9000人,并以裁军补额兵”(注:《清史稿》第3936页。)。1883年,贵州巡抚李用清又将制兵裁汰二成,计裁守兵3200余名,战兵2900余名(注:《清史稿》第3902页。)。同年,张曜、刘锦棠鉴于新疆驻防军全部溃散而奏言:“裁汰勇丁既可规复兵额,变通营制方能永固边防”。一面大量裁勇,一面就裁勇中“选其精壮者,编成制兵”,“改行饷为坐粮,以期关外多一精兵,关内少一游勇”(注:《光绪朝东华录》总第1381页。)。张之洞也在山西整顿军务,1884年,“奎斌裁汰山西省两镇兵3000余人”(注:《清史稿》第3937页。)。
中法战争后,清政府开始了第三期裁军。首先裁撤的战争期间各省新募之勇。其中淮军募至132营(注:王尔敏《淮军志》第362页。),事后,原有的防勇各回防地,新募之营遣散归籍。1887年,因为河南的河工用款,户部奏准裁撤防勇的长夫,每营裁去90名。李鸿章会同两江总督曾国荃奏请少裁长夫,暂时每营裁夫60名(注:《光绪政要》第652-654页。)。1891年,清政府又谕令裁减防勇一成(注:转引自郭廷以《近代中国史日志》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46页。)。
由于绿营兵不得力,勇营难以裁尽,清政府针对兵勇兼设的情况决心变通绿营营制,裁额并粮,以使:“兵皆如勇,化弱为强”。1885年,清政府“谕直省裁汰绿营”(注:《清史稿》第3902页。)。湖南巡抚卞宝第奏请“以两饷挑一兵,”并认为“原设将弁亦应随之核减,”武弁“隐匿空粮,摊扣月饷,役使额兵”,如若裁兵他们必将“多方阻挠”,因此,“应先裁将弁以并营”(注:《光绪朝东华录》总第2006页。)。根据这一建议,绿营开始裁减下级武弁。这年,“河南、黄运河、湖北、陕西、四川、云南共裁兵26943名,其中贵州裁把总以下武弁111名。1886年,山东裁兵3769名,山西裁兵5910名,裁都司以下武弁50名。1893年,云南裁兵1582名”(注: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100页。)。
总计洋务运动30年间,绿营共裁18万余人(注: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88页。)。勇营时募时遣,且督臣往往各行其是,其裁遣的数字无法准确统计。到甲午战争前,全国留存防勇约27万余人(注:《清史稿》第3931页。)。
三、练军和裁军
清政府这时期军事上的另一重大举措是设立“练军”。为彻底屏弃绿营积习,清政府以勇营制度挑练绿营士兵,先试行于直隶,后逐渐推行于各省。
最早筹办练军的是刘长佑。1863年,清政府谕令刚调任直督的刘长佑“筹直隶抽练营兵,酌募勇丁,以重畿辅”。1866年,刘长佑设直隶六军之制,变通直隶练兵章程。因“贼氛未靖,外侮可虞”,令练军择要于遵化等处各驻一军。直隶练军从绿营抽丁,原营仍保留其兵籍,兵丁调至他处训练,每月获练饷2两4钱,在原营支领底饷1两5钱。一些被抽兵丁不愿离乡,往往正身留在原地,而雇人去练营顶替操练,分少许所加之饷给冒名之人,一遇有事调遣,受雇者不愿往,便又转雇乞丐穷民替之,因而有人讥之为“兵止一人,人已三变”(注:《清朝续文献通考》第9636页。)。
1869年,曾国藩调任直督,对练军彻底整顿,完全以湘军制度加以训练,为杜绝顶替之弊,曾国藩下令:此后一兵挑入练营,即将其本营额缺裁去,练军增一兵,底营就少一兵,兵饷全归练营一处发放(注:《清朝续文献通考》第9636页。)。随后,各省按直隶练军之法,“兵于额内抽练,费于饷外略增,”建立练军。练军以“简器械,勤训练,”为标榜,别开生面,呈现了“化饥为饱,化繁为简,化散为整,化板为活”(注:张之洞《张文襄公奏稿》卷6,转引自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85页。)的新姿态。总计全国共成练军9万余人。
练军的士兵抽自绿营,并且与绿营同隶于兵部,因而不少人把练军与绿营混同,如鲍威尔认为:“练军是绿营系统的一部分”(注:鲍威尔《中国军事力量的兴起1894-1912》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31页。)。此种说法似不甚妥当。直隶练军初建时,其士兵兵籍仍留在绿营,这时的练军仍只是绿营的附属,曾国藩整顿练军之后,便彻底割断了练军与绿营的瓜葛,练军就成了独立于绿营母体之外的一个新个体了。其他一些省份筹办练军均按照曾国藩的直隶之制,即使一些省份没有认真实行,只是形式上把一些绿营换上练军这块招牌,但理论上仍应把练军看作独立于绿营之外、国家新建的另一支经制军。其次,从营制和饷章上看,练军与绿营大不相同。练军仿勇营制度,饷银远远高出绿营。其三,从设立练军的目的来看,“其绿营制兵,分布列郡汛地,练军则屯聚于通都重镇……重在屯防要地”(注:《清史稿》第3930页。)。1894年,清政府的一道谕旨中也这样说:“组织乡勇是为了镇压叛变和骚乱,而绿营兵则负有剪除水陆盗匪的警备职责”(注:鲍威尔《中国军事力量的兴起1894-1912》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31页。)。这里,绿营和练军的界限是很清楚析。最后,根据兵勇总额的数字也可知绿营不包括练军。甲午战前,清政府兵勇共80余万人,其中绿营裁减后还有46万余人,“各省防军,练勇凡36万余人”(注:《清史稿》第3931页。)。如果练军属于绿营,这一统数字显然矛盾。所以说,练军不属于绿营,而是清政府新建的另一支经制军。
绿营的兵额是设定的,绿营兵丁挑入练营后,其原营兵额即被取消,所以,增一练兵即等于裁减一绿营兵,绿营裁减的18万兵额中包括9万被挑入练营的兵额。
在绿营大加整顿的同时,清政府也加强了对八旗军的西式训练。1862年,奕@②从八旗中挑选壮兵10000名,“改弓箭为洋炮”(注:《清朝续文献通考》第9505页。),成立神机营,并选派120人到天津专习洋枪,训练阵法与步法。1866年,盛京抽调500旗兵练洋枪,吉林抽练马队1000名。1874年以后,清政府每年增拨东三省练兵费70万两。1887年,“穆图善整理东三省练兵事宜,每省挑练马队二旗,步队八营。”(注:《清史稿》第3937页。)但是,由于八旗积弊太深,这些训练并没有产生太大的效果,每年却空耗国库一千五、六百万两兵饷(注:鲍威尔《中国军事力量的兴起1894-1912》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4页。)。八旗军队本应裁撤,可它是满清统治的标志和象征,是一支享有特权的军队,直接关系到最高统治者的既得利益,因而对八旗的裁撤,人人讳莫如深,避而不谈。
四、裁军中的问题和影响
清政府对兵勇裁撤中,绿营的裁撤基本平安无事,没造成严重的后果,而对勇丁的裁遣则遇到许多棘手的问题。
绿营在这一时期共裁军18万名,几乎没有发生一点骚乱,其主要原因在于:一、绿营裁去的是设定的兵额,并非全是一个个具体的士兵。其中,抽为练兵的绿营兵在原营的兵额即被裁去,因而这部分约占被裁名额一半的绿营兵仍留在军营之中而没有流散到社会上。另外裁去的许多为空额。二、绿营兵丁因饷薄而兼营别业由来已久,这些职业的收入甚至超过了自己的粮饷,因而被裁之后一般不会难以维持生计。三、绿营兵“兵皆士著”,一家大小就在身边,所以因家小的拖累使他们有所顾忌,被裁之后不敢滋事。四、被裁士兵多为老弱疲病之人,也难以挑起事端。
勇营在遣撤过程中就困难重重,首先最为棘手的是欠饷问题。勇营的粮饷由将帅筹措,一般没有稳定的饷源,因而欠饷成为勇营军队中极为普遍的现象。“在湘军攻占南京后,欠饷几百万两,其中鲍超部欠饷数目达120万两”(注:罗尔纲《湘军新志》中华书局第207-208页。)。淮军开始成军初期饷粮发放即实行“九关定例”,即兵勇每四十天发一月饷,全年共发9个月饷,欠饷3个月,俟将来补还。(注:王尔敏《淮军志》第284页。)到淮军平捻后遣撤时,积欠达七、八万两(注:王尔敏《淮军志》第270页。)。
根据勇营制度,勇营遣归前应找清历年欠饷,但欠饷数目如此巨大,一时很难筹足。曾国藩对湘军只得分批裁撤,那些遣撤在后的军营便因索饷而起事。首先鲍超部索欠饷哗变,其余各部闻风而起,休宁金国琛部、徽州唐义训部、湖北成大吉部都纷纷鼓噪索饷。最后,曾国藩严惩倡首之人,发清欠饷,才把此风波平息下去(注:罗尔纲《湘军新志》中华书局第208页。)。
李鸿章也多方筹措遣撤淮军之费。1869年,他刚坐镇湖广即一手抓过湖北的厘金以供遣勇之资。由于欠饷过巨,李鸿章还通过增广学额和发行饷票等办法来解决欠饷问题。广学额就是增加一个地方的中试名额,为地方开拓仕途。淮军在江浙用兵之后裁减22营,以广学额之法共报效欠饷338857两,由李鸿章奏准增加安徽文武乡试永久中额各一名(注:王尔敏《淮军志》第272页。)。利用这种办法淮军共报效欠饷1464433两(注:王尔敏《淮军志》第275页。)。由于现银不足,在清理积欠时,淮军发给遣勇饷票,这类似于政府发行的债券,但它不能兑现现银,只能用于报捐请奖。补还欠饷原本理所当然,但淮军用广学额报效欠饷对乡土地方有益,对士兵个人等于累欠不还,饷票又不易兑现,因此,对这些欠饷处理之法,勇丁不无怨言。
遣勇归乡后不愿仍在土地上劳作,当时的社会又无其他机构可以吸纳他们。这些人便游手好闲,惹是生非。他们大多因军功获保举至很高的官阶,“太平天国一役,各省军营保举至武职三品以上的不下数万人,三品以下的更多”(注:罗尔纲《湘军新志》中华书局第174-175页。)。对于这批军功在身的人,地方官无法管束。等他们将遣归时领得的饷银坐食耗尽,穷困无聊之时,这些久历戎行之人便呼朋引伴、啸聚山林,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生活无着的遣勇大致向两个方向流动,一、加入会党;二、投身绿林。当时的会党组织影响最大的是哥老会。同治初年,哥老会即在湘军军营中风行,“各营相习成风,互为羽翼”(注:王kǎi@①运《湘军志》转引自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第216页。)。遣勇归里后即使被保举至提、总、副、镇这样高级官衔的都无法安置,更别说获千总、把总之类虚衔的勇丁了。他们自觉受了欺骗,对朝廷的不满和愤懑化为反抗,纷纷加入会党。蔡少卿先生在《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中作过这样的概括:“由于湖南有数十万遣散兵勇,回乡后不能敛手归农,兵勇之情,多未妥帖,因此哥老会就特别猖獗。从同治六年起,哥老会就在湖南举事作乱,此后连年不断。曾国藩也为之哀叹:剿之而不畏,扶之而无术。”(注: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第218页。)在晚清以后的几十年中,哥老会势力迅速蔓延至整个大江南北,成为清末一股重要的反清力量。
晚清土匪猖獗,其原因之一是受过军事训练的裁勇加入各股土匪,增强了土匪抵抗官军的能力,因而不易被剿灭。1882年5月清政府刑部收到各省有关的匪乱的回复,“奉天称:腹地有遣散未尽之游勇,从前有漏网未获之余匪。湖南湖北称:遣散勇丁,抢劫为生。山西省称:口外界连新疆,为马贼游勇出没之所。上年四月迭有白昼肆掠戕官夺犯重案。安徽省称:降卒散处不一而足,各处撤勇纷至沓来。四川称:会匪、枭匪实繁有徒,加以游勇散练,动多勾聚。河南称:游勇劫案,所在皆有。江西称:教斋土匪,焚劫杀人,遣散游勇,聚众抢劫之案尚未尽绝。”(注:《光绪朝东华录》总第1318页。)可见,遣勇成匪,无处不在。
洋务时期的裁军是这一时期军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从裁军的起因、动机、过程和结果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减轻清政府财政负担,提高清军的战斗力,乃至促进清政府的军事近代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社会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裁军作为军事改革的一个环节,同样必须有相应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及其他各种相关条件来作保障,当时的清政府却缺乏这些条件,再加上裁军的着眼点在节饷、裁冗具体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失误,造成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一点,对于我们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改革,也是一个应当吸取的教训。
(资料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