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校,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和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高招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地点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邮编:330038。
二、录取批次和时间
(一)提前批本科录取(7月8-12日,艺术类23日结束)
(二)国家专项本科录取(7月13-15日)
(三)第一批本科录取(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7月16-23日)
(四)第二批本科录取(文理类,艺术类二本A段、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本科录取:7月24日-8月1日;艺术类二本B段、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录取:7月31日-8月8日)
(五)提前批高职(专科)录取(8月9-12日)
(六)高职(专科)录取(8月13-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