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渡时期(1949~1956年底):1950年6月实行的土改,实质是农民个体所有制;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政府先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运动,后通过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农业生产合作化,把生产资料个体私有制转化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从根本上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1956年底~1966年5月):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即“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由此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提高公有化程度,扩大公有化规模,结果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60年冬,中央开始在农村纠“左”,对内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2年又召开七千人大会,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中的经验教训,国民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