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权迈出可喜一步
【背景材料】
最近,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具体规定了未来两年改善和维护公民权的计划和目标。这份行动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份“人权计划书”,备受各方关注。
熟悉国情的人都知道,中国政府为促进经济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每隔五年都会制定一份规划纲要,现在正处于“十一五”时期。在人权领域,国家以年度行动计划的形式,踏出了坚实与可喜的第一步。有理由相信,往后的人权行动计划将以此作为基点,不断完善,不断进步。有道是“日子有功”,将来中国的人权状况必定会大大改观。
思考 (1)人权是绝对的、抽象的吗?为什么?
(2)我国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有何意义?
提示 (1)人权是相对的、具体的,人权总是属于一定阶级,并受特定的社会经济状况的制约,所以绝对的、抽象的人权是不存在的。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