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名师透析】
一、道德与法律
例题:2010年10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第十一届西博会“美宁”中国广告(国际)发展论坛上透露,《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该修订送审稿将参与广告代言、证明、推荐的“广告其他参与者”也列为广告主体。如获通过,这将意味着,明星、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将彻底改变以往仅靠“天理良心”来约束明星代言行为的现状。
结合材料回答:
(1)“天理良心”是一种什么手段?其特点是什么?
(2)为什么要修订《广告法》以约束明星们的代言行为?
【解析】本题以《广告法》的修订为背景材料,考查学生对法律和道德关系的认识。第(1)问侧重于考查道德手段的特点,第(2)问侧重于考查道德手段之不足,需要与法律手段相结合才能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要求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增强对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自身素质
答案:(1)“天理良心”指道德手段,道德的评价标准是人们的利益所决定的善恶、荣辱观念,主要通过个人良心、风俗习惯和社会舆论进行约束,其调节范围几乎涉及人们的所有社会关系、所有行为。(2)修订《广告法》以约束明星们的代言行为跟法律规范的特点和优点有关,法治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只有把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才能解决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