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史记·殷本纪》载:“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下谓之纣。”据此可知
A. 商朝初期“家天下”制度开始形成
B. 商朝末期“分封制”已经走向成熟.
C. 商朝初期“中央集权制度”正式确立
D. 商朝末期实行了“嫡长子继承制”
【答案】D
【解析】
【详解】因其母是正后,少子辛是嫡长子,得以继承王位,说明商朝末期实行了“嫡长子继承制”。故答案为D项。“家天下”制度开始形成是在夏朝建立时,排除A项;材料没有涉及分封制,排除B项;商朝时期没有确立中央集权制度,排除C项。
【点睛】嫡长子继承制是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实行的一种继承原则(制度),是维系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原配,正妻所生之长子为嫡长子,法律规定嫡长子享有继承优先权。该制度起于商末,定于周初,具体规定为“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种制度体现了等级观念,与宗法制度、妻妾制度相表里;但在当时多妻(妾)制条件下,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继承中的矛盾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