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 古代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演变
1.初步形成: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正式建立:秦统一后,为巩固统治,建立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皇帝制度(皇权至高无上)、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机构)。
3.巩固:西汉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4.完善: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来源。
5.加强:北宋时期,在中央,设参知政事(副相)、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财权。在地方,派文官做知州与通判互相牵制;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6.新发展:元朝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7.空前强化: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设厂卫特务机构;八股取士;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清朝增设军机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大兴文字狱。
8.结束: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