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重大举措及意义——(c)
1.通过《世界遗产公约》
(1)制定:各国在1972年达成协议。
(2)主要内容:各缔约国负有保护本国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责任,必要时可利用国际的援助和合作。将一部分“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加以重点保护。
(3)意义:其制定是人类文明进步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确立了文化与自然协调一致的思想,有力地推动了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
2.成立世界遗产委员会,审定《世界遗产名录》,确定《濒危世界遗产清单》,管理世界遗产基金和成立世界遗产中心。
3.2003年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世界遗产名录》
1978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公布第一批《世界遗产名录》,此后每年或每两年公布一次。其中,文化遗产数量最多,欧洲占了一半多,其次是亚洲;自然遗产的数量次之,美洲、澳洲和非洲的数量较多,覆盖面也较广;双重遗产的数量最少,许多世界遗产大国如欧洲的意大利、德国、葡萄牙、俄罗斯和亚洲的印度等国,都没有双重遗产。
二、确认世界遗产的重要原则和世界文化遗产登录标准——(c)
1.确认世界遗产的重要原则: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
2.世界文化遗产登录标准
文化遗产是指从历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物、建筑或遗址。登录《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且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
(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3)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建筑物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的变化影响下容易损坏。
(6)与具有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
要抓住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的区别。文化遗产侧重于从历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看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物、建筑或遗址;自然遗产侧重于天然名胜、动植物景观或自然景观;双重遗产则两者兼有。
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c)
1.世界文化遗产的价值
(1)是人类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人们认识历史文化的无比珍贵的教科书。这种价值不仅属于当代人,也属于未来的人类。
(2)是不同民族、不同国家进行交流、促进了解、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宝贵资源。
(3)是进行学术研究尤其是历史、文化、民俗、宗教和民族学研究的重要资源。
2.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
(1)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反对对遗产本身及其周围环境作任何的改动,反对增加新的不协调的建筑,反对滥加假古董,甚至反对不必要的“修复”。
(2)各缔约国应就本国的世界遗产的保护状况提交定期的报告。世界遗产委员会有责任对各国的世界遗产进行监测,发现问题要提请主权国给予说明和纠正;问题严重的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提请主权国加以解决;如果仍然不能解决而导致遗产价值的丧失,则取消其世界遗产资格。
3.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重大意义
对世界遗产的保护标志着人类从惨痛的历史教训中警醒,开始自觉地保护千百年来人类创造的文明成果和亿万年来大自然创造的美妙景观,追求人与自然的共处共荣、文化与环境的和谐一致,从而跨入一个新的文明时代。
探究点一 《世界遗产公约》
【史料研读】
史料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于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在巴黎举行第17届会议,注意到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越来越受到破坏的威胁,一方面因年久腐变所致,同时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使情况恶化,造成更加难以应付的损害或破坏现象。
考虑到任何文化或自然遗产的破坏或丢失都有可能使全世界遗产面临枯竭的负面影响……
考虑到为此有必要通过采用公约形式的新规定,以使为集体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建立一个根据现代科学方法制定的永久性的有效制度。
——《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前言
探究:(1)使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越来越受到破坏的威胁的因素有哪些?
(2)《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把世界文化遗产划分为哪几类?
(3)《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宗旨是什么?
[提示] (1)战争、自然灾害、环境恶化、过度的旅游开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文化遗产的年久腐变、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造成的情况恶化。
(2)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
(3)集体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