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梳理
1.直接证明
直接证明中最基本的两种证明方法是综合法和分析法.
(1)综合法: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定理、公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
综合法又称为:由因导果法(顺推证法).
(2)分析法: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分析法又称为:执果索因法(逆推证法).
2.间接证明
反证法:假设原命题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
3.证题的三种思路
(1)综合法证题的一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