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背景解读
西汉的民间音乐很昌盛,也风行于社会上层,因为当时的上层统治阶级爱好“俗乐”,所以大量采集民歌,又有大量演奏“俗乐”、专习民歌的乐工。汉武帝时开始设立了一个专门掌管音乐的机构,叫作乐府。它的具体任务是制定乐谱、训练乐工和搜集歌辞。朝廷典礼所采用的乐章主要是由文人写作的。配合着“俗乐”(民间产生的音乐),在普通场合演唱的歌辞,主要是从各地搜集来的民歌,这些乐章、歌辞通称“乐府诗”,或简称“乐府”,代表西汉诗歌的最高成就,两千年来继《诗经》《楚辞》之后在中国文学史上大放光彩。至今仍为人们所珍视的乐府诗,就是那些来自民间、描写民生疾苦、真实地揭露封建社会种种矛盾的乐府诗歌,即乐府民歌。
东汉建安年间,庐江太守衙门里的一个小官吏焦仲卿,其妻刘兰芝被焦母强行休掉,兰芝回到娘家后又受兄长的逼迫再嫁,便投水自尽。焦仲卿听到这个消息后也自缢身亡,当时人们对此深感痛心,便写下了这首诗。篇首的小序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人物以及成诗的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