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江安县半大路行驶,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抢救无效死亡。蒋某来自农村,家庭本不富裕,上有年近六旬的父母,下有一个6岁的女儿和一个2岁的儿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月6日,蒋某家属依法向江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月6日,江安县人民法院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城乡统一标准作出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费用共计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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