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
(1)重要性: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内容及要求:
①内容: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地位: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侵权责任:
①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②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享有的依据:
①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
②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具体内容: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2.肖像权:
(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明辨是非】有同学认为:把明星的照片作为社交软件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这样说对不对?
提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例如:把明星的照片作为社交软件头像,不算侵犯他们的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