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成立背景 1945年4—6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之际,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共聚美国旧金山,决定建立一个组织以捍卫世界和平,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在经历了数百次会议后,各国代表签署了①《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
地位 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②权威性的③政府间国际组织
宗旨 维持国际④和平及安全;发展国际间以⑤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⑥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原则 各会员国主权⑦平等;各会员国应履行宪章规定的⑧义务;各会员国应以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各会员国必须避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侵害别国的⑩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宪章规定而采取的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政的事务
成立意义 是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人类?和平进步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知识点二 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性质/职责 组成 表决
大会 联合国主要①审议机构 由全体②会员国的代表组成,每一会员国都有一个投票权 重要问题的决定,必须由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则以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安全理事会(安理会) 负有维护国际④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 5个⑤常任理事国和10个由大会选出、任期两年的非常任理事国组成 每一个理事国均有一个投票权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 主要关注国际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问题 由大会选出54个⑥理事国组成 /
托管理事会 负责监督托管领土(目前停止运作) / /
国际法院 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而设立的主要⑦司法机构 由⑧15名法官组成 /
秘书处 从事各种日常工作 由⑨秘书长及办事人员组成,秘书长是联合国的⑩行政首长,由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