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封制:分封制又称封邦建国,是为了巩固周王朝统治,将王畿以外的一些土地、人民等分封给同姓亲族、功臣、姻亲和一些先代的贵族(先代帝王后代和边远氏族部落首领),让他们建立起诸侯国。各诸侯国必须服从周王的政令,承担各种军事义务,定期朝觐和交纳各种贡赋。
目的:周王朝想通过建立诸侯国的方式来扩大和巩固自己的统治,更有效管理幅员辽阔地区。
2、宗法制:为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通过血缘的关系,确立起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度。嫡长子是土地、财产和权力的主要继承者。嫡长子为大宗,其他兄弟(次子、庶子)为小宗。宗法制和分封制互为表里,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
作用: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保证各级贵族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