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朝君主专制的加强
1.改革地方官制
元朝的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总管一省的行政、军事和司法,职权很大。1376年,明太祖宣布废除行中书省,每个省区改设三司管辖,即布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按察司,分管地方监察、司法;都指挥司,分管军政。三司分立,互不统属,相互牵制,各向中央政府负责。
2.改革中央官制
(1)原因:明初沿袭元朝制度,在中央设置中书省,由左右丞相统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管理全国行政事务。废除了行省后,地方上的权力就集中到了中央,于是统领中央各部的宰相职权也随之扩大。明太祖认为,宰相职权过大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遂决定废除宰相。
(2)过程:1380年,明太祖以“谋危社稷”的罪名,诛杀胡惟庸;同时下令废除中书省和
丞相,由六部分理朝政。中国历史上延续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从此被废除,君主专制达到新高度。
3.内阁的创立
(1)原因:丞相被废以后,全国重大政务都由明太祖亲自处理。皇帝不但精力不够,才能和经验也难以胜任。为此,设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传旨当笔”。但这些殿阁大学士很少能参决政事。
(2)确立: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殿阁大学士的职权越来越大,逐渐成为国家中枢机构。由于文渊阁处在宫内,阁臣又常在殿阁随侍皇帝,故称“内阁”。内阁制度正式确立。
(3)职权的扩大:明宣宗时,又授予内阁大学士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后来,内阁的地位日益提高,主持阁务的首辅,更是权压众臣。特别是万历初年,首辅张居正当权时,“部权尽归内阁”,六部几乎变成内阁的下属机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