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一:国务院批复《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规划》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提出要统筹做好重点经济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区、资源富集区、沿边开放区、特殊困难地区等六类区域发展工作。11个重点经济区建设西部大开发战略新高地,培育和壮大新的增长极,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二是推进“河套灌区”等农产品主产区优化发展。鼓励和支持8个农产品主产区集中发展粮食、棉花、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引导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向优势产区集中。三是推进重点生态区可持续发展。对西北草原荒漠化防治等5个重点生态区,实施综合保护、集中治理。四是推进资源富集区集约发展。统筹建设好鄂尔多斯等8个资源富集区,形成国家能源资源重要战略接续区。五是推进沿边开发区加快发展。培育和建设一批富有活力的边境重点口岸、边疆区域性中心城市,形成边境地区要素集聚高地。六是推进特殊困难地区跨越发展。全面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攻坚工程,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注:西部地区特指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广西、内蒙古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一是推进重点经济区率先发展。继续支持成渝、关中—天水、北部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