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及说明
(试行)
Ⅰ.考试性质
我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 依据《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由四川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旨在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思想政治课程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其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毕业的主要依据,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随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深入,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将逐步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Ⅱ.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学业水平考试,应充分体现普通高中课程理念,反映思想政治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富有时代气息。坚持知识考查、能力考查与情感、态度、价值观考查的有机统一,注重考查考生对思想政治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考查考生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对现阶段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的理解,引导考生关注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适当体现四川特色。
一、命题原则
1.思想性。体现思想政治学科的德育功能,坚持正确思想政治方向,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和科学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教育。
2.科学性。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和《四川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学基本要求》的要求相一致。遵循学生认知规律,适应高中学生实际,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试卷结构合理,试题内容科学、严谨,文字表达简洁、规范,试题答案准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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