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汉乐府两首·课文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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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家作品
“乐府”一词,在古代具有多种含义。最初是指主管音乐的官府。汉代人把乐府配乐演唱的诗称为“歌诗”,这种“歌诗”在魏晋以后也称为“乐府”。同时,魏晋六朝文人用乐府旧题写 作的诗,有合乐的有不合乐的,也一概称为“乐府”。继而在唐代出现了不用乐府旧题而只是仿照乐府诗的某种特点写作的诗,被称为“新乐府”。
汉 乐府民歌最大、最基本的艺术特 色是它的叙事性,如《孔雀东南飞》《陌上桑》等。但还是通过作品中的主人公的倾诉来表达的,仍是抒情形式,还缺乏完整的人物和情节,缺乏对一个中心事件的集中描绘。而在汉乐府民歌中则已出现了由第三者叙述故事的作品,出现了有一定性格的人物形象和比较完整 的情节,如《陌上桑》《东门行》,特别是《孔雀东南飞》。诗的故事性、戏剧 性,比之《诗经》中那些作品都大大地加强了。因此,在我国文学史上,汉乐府民歌标志叙事诗的一个新的更趋成熟的发展阶段。
二、写作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