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洽传
——《三国志》卷二三
[说明]和洽,字阳士,汉末魏初汝南西平(今河南舞阳东南)人。汉末被举为孝廉,初时投刘表。曹操夺取荆州,拜和洽为丞相掾属。曹操被封为魏王,拜和洽为侍中,力谏曹操免毛玠罪。曹丕代汉为魏文帝,拜和洽为光禄勋,封安成亭侯,明帝时进封为西城乡侯。转官为太常。为官清贫俭约,以至卖四宅以自给,死后谥为简侯。
和洽,字阳士,汝南郡西平县人。被举为孝廉,大将军幕府征其为官,皆不就任。袁绍占据冀州,派遣使臣迎接汝南郡的士大夫。唯独和洽认为“冀州土地平坦,民众强悍,为英雄俊杰所利用,是四方皆可出战的地区。袁本初依靠自己的有利条件,虽然能够强大,然而英雄豪杰正蜂拥而起,他未必可以保全。荆州的刘表没有远大的志向,爱惜人才,乐于交结士人,地势险要,山中的民众软弱,容易依靠椅赖”。于是与亲戚故旧都向南投靠刘表,刘表以对待上宾的礼节接待他们。和洽说:“之所以不投靠袁本初,是为了躲避群雄争夺的地区。昏聩的主人,不能轻易接近,时间长久定会受到危害,其间必有进谗言的人离间挑拔。”于是又向南到了武陵郡。
曹操夺取荆州,征辟和洽为丞相掾属。当时毛玠、崔琰都以忠正清廉受到重用,他们选拔官吏以节俭为主要条件。和洽进言说:“国家大政,在于权位与人才,不能只凭一个方面选用官员。过于注重俭约朴素,作为自己的处世原则是可以的,但若只以这个方面作为衡量人和物的标准,失掉的人才一定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