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鼎传
大公鼎传 ——《辽史》卷一○五
[说明]大公鼎(1043—1121),辽中京大定(今内蒙古宁城西)人,为渤海族。祖先世代居住在辽阳率宾(今俄罗斯双城子附近),圣宗统和年间,徙辽东豪族于中京,他祖先也随之迁居于大定。咸雍年间中进士,任沈州观察判官,改良乡令,迁兴国节度副使,进拜大理卿。天柞帝时,历长宁节度使、南京副留守,改东京户部使,进拜东京留守。大公鼎任官以清正爱民为本,务农桑,省摇役,平冤狱,安民变,多有惠政。
大公鼎为渤海族人,祖先世居辽阳率宾县。统和年间,迁徙辽东的豪族充实中京,从而居于大定府。他的曾祖父大忠,曾任礼宾使。父亲大信,官任兴中府主簿。大公鼎幼年时庄重有志,长大后好学。
辽道宗咸雍十年,考中进士,调任为沈州观察判官,当时辽东地区雨量过大,庄稼深受其害,北枢密院大规模调发辽河两岸壮了维护堤防,官府依照命令催促得很紧迫,只有大公鼎说:“边境地区刚刚安宁,又大规模征摇役,不利于国家安定、发展农耕。”于是把自己的想法奏报朝廷,朝廷采纳,停止了这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