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说的秘密”
最近,一起法官集体嫖娼的案件引起了舆论轰动--6月9日,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员工郭祥华邀请,到一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经网友爆料后,8月6日上海市纪委确认陈雪明、赵明华、倪政文参与嫖娼活动,开除党籍公职,并行政拘留十天。王国军当晚未嫖娼,撤职并留党察看两年。
法官“组团”嫖娼,超出了人们对法官形象的认知底线,诸多媒体不断“开掘”和“深挖”事件的背后问题。有媒体报道一名律师被怀疑充当“司法掮客”而被上海司法机关带走协助调查。最新报道是关于涉事的上海建工集团,该公司2012年年报披露的招待费高达一亿七千八百万元,这让人们很容易联想到:法官们嫖娼的钱是否也是由接待费埋单?
时至今日,公众心里仍有不少疑问:某些法官与律师之间、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究竟还有多少不可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