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欧洲的民主思想
1..(2015·江西新余二模·46)46.(15分)【近代社会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自然法为人神共有,人类既然是自然创造的,被赋予了正确的理性,也赋予了正确的法律”。“它不会在罗马立下一条规矩,在雅典定下另一条。它更不会今天立下一条规矩,明天另立一条。”“并非所有的法律都是好的、善的。判断一个法律的好与坏,或者说判断一个法律是否是真正的法律,并非看其是否是以元老院的决议抑或是以人民大会的决议形式通过的法律。”
——西塞罗《论共和国》
材料二 “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契约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它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
——《法国民法典》
(1)根据材料一分析西塞罗阐述的自然法的特点。(9分)
(2)根据材料二指出《法国民法典》是如何体现自然法原则的。(6分)
【考点】(1)近代欧洲的民主思想——自然法
(2)近代欧洲的民主思想——《法国民法典》
【解析】(1)据材料一“被赋予了正确的理性,也赋予了正确的法律”得出体现理性,据“不会在罗马立下一条规矩,在雅典定下另一条”得出普适性,“它更不会今天立下一条规矩,明天另立一条”得出永恒性,据“判断一个法律的好与坏,或者说判断一个法律是否是真正的法律”得出标准。
(2)据材料二“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得出私有财产无限制,据材料“契约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得出契约自治,“因自己的过失使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得出过失责任,结合所学回答即可。
【答案】(1)特点:体现理性;具有普适性永恒性;是判断法律好坏与否的标准;(9分)
(2)体现:《法国民法典》所规定的“私有财产无限制”、“契约自治”(或契约具有法律效力)和“过失责任”等,都充分体现了自然法的理性精神。(6分)